集团总部制定新的出入管理规定
时间:
2004-05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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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集团总部安全保卫工作,进一步规范集团总部出入管理,集团办公室与槐荫区保安公司签订协议,聘用4名保安人员负责集团总部传达及内部保卫工作。并对出入总部人员做出了相关规定:
1、总部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部《关于统一佩带胸牌、胸卡的通知》的规定佩带胸牌、胸卡,未佩带胸牌、胸卡的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总部,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入内。
2、各下属单位人员进入总部,佩戴有集团统一制式胸牌的可进入总部。未佩戴集团统一制式胸牌的须登记后进入总部。
3、非本集团人员进入总部,须向保安人员言明来意,经保安人员电话联系确认,经允许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总部。
